今日沸點 該怎樣打擊網絡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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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6-11-2 11:19:07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作者:凌建平 祝裕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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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據媒體報道,國家版權局將在全國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打擊網絡盜版專項行動。此次行動重點打擊以營利為目的、通過網絡提供電影、音樂、軟件和教科書下載的非法經營行為,查辦一批大案要案,關掉一批非法網站,處罰違法分子。 對于打擊網絡盜版,廣大網民從理性上都會給予支持,問題是,就連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也承認,除了打擊網絡侵權行為,授權渠道的逐步建立也應逐步開展。如果網民們無法從廉價合法渠道獲得自己喜歡的內容資訊,那么在這樣的運動中除了幾家頂風作案的冤大頭網站和個人可能受到處罰以外,幾個月結束后這些非法網站不卷土重來才奇怪呢。那么,打擊網絡盜版的工作究竟應該如何做呢? 大眾評判臺 嚴海淵:一點震懾力都沒有 肯定不能靠運動來打擊盜版,否則還要法律法規干嗎?此外,正版的價格太貴也是原因之一,什么時候如果正版和盜版的價格都一樣了,或者只貴一點,那么我想大家肯定都愿意去買正版產品的。 沈懿波:民意不可違 打擊網絡盜版靠運動肯定是不行的,不要說三個月,就是三年,也未必能出成效。 但不能說打擊沒有效果就不打。首先我們還是得把網絡盜版給區分一下,一類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一種是以共享為目的的。對于第一種,我認為堅決要打,而且打擊力度要大,盜別人的版拿來賺錢,和偷搶沒什么區別,而對于第二種,我覺得再打擊也沒用,也沒必要打。因為共享是人類的天性,在網絡時代這一點更加發揚光大,如果真要打,那可能每個上網的人可以說人人有份要挨這個板子。民意不可違啊。 曹中銘:應成為一種“常態” 打擊網絡盜版行為應成為一種“常態”。從維護互聯網健康發展的角度出發,將其納入法治的軌道才會對不法分子具有真正的威懾力。 勵俊:應該緩行 打擊網絡盜版,我覺得要緩行。這是雙刃劍,從目前看,無論是軟件還是音像內容,國內都沒有良好的運營商和內容商,一旦打擊過猛,無疑會出現真空。因此,我覺得先培養建立起暢通的正規使用渠道,才是政府應該抓的重點。 常小宇:不能一刀切 打擊網絡盜版,我認為不能一刀切。對于一些以盈利為目的的一些網站要打擊,而對一些個人網站———不以盈利為目的依靠P2P技術傳播一些音像制品不應該是打擊的對象吧。互聯網最為精彩的就是它的參與性和開放性。過多的限制對互聯網的發展是不利的。
◆沸點特稿 網絡盜版行為跟現實中的偷盜行為類似 龍偉 大眾點評網副總裁 這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但只單純依靠“運動”肯定是治標不治本的,一旦打擊停止,侵權行為又會抬頭。關鍵還是要立法,要有界定明確的法律法規,界定什么樣的行為應受到什么樣的處罰,應該由哪一個部門來管理。一旦相應的機制存在,被侵權的人就會按照這個機制推動事態向前走,就會不斷地有真實案例出現,那么參照這些案例,大家自然就會知道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相應的違法成本會是多少,那么整個環境自然就會向我們希望的方向發展。 我并不認同只要提供了廉價合法的下載渠道就能有效地緩解盜版行為,這是個意識心態的問題。如果一個人注定要盜版,就算有再多合法低廉的渠道,我相信他也不會選擇。版權局此舉實屬無奈,很多人都有一種網絡侵權無所謂的心態,但依我來看,網絡的盜版行為跟現實中的偷盜行為可以相提并論,一個是侵犯別人的物質財富,另一個則是精神財富。如何轉變這樣的心態,關鍵就是教育和宣傳,要把氛圍建立起來。 當然,建立這樣的氛圍也不能光靠說教,打擊力度、配套相應的監管部門以及實行問責制同樣也很重要。目前,打擊網絡盜版多還處于行政法規,沒有相應明確的法律存在。而且打擊盜版行為不能僅依靠版權局,這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有犯罪的含義在其中,應該由公安部門以及更高層面的部門介入。 政府應該設立專職的監管部門,方便受害人維權。舉個現實的例子,大眾點評網現在就被侵權了,我們首先會提起法律訴訟,但除了訴訟,我們不知道還該找哪些部門。并且政府還應該把維權門檻降低,大家都知道,訴論的道路極其漫長艱辛,而且費用不低。首先要收集證據,再是提起訴訟,就算順利至少也要花費三個月的時間,如果是個人維權,成本相對會很高,這樣一來,就使得許多人放棄了自己應有的權利,也縱容了侵權行為。 我相信,只要我們在方方面面都做到對侵權行為的監控以及相應的宣傳,一旦侵權行為就是犯罪行為這樣的觀念成為大家的共識,慢慢形成反對侵權的大環境,侵權就不會如此猖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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