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市的國企老總需要定時向市國資委匯報自己的工資薪酬情況。昨日,北京市國資委正式印發了《關于建立重點骨干企業董事會工作報告制度實施意見(試行)》,規定從即日起,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重點骨干企業董事會每年都要向市國資委報告年度工作,而報告的最核心內容便是企業經理人員的薪酬情況。
此前,全國人大常委、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曾在參與審議企業國有資產法草案時建言,國企高管的年收入,與職工差距高達幾百萬元,并且部分地區嚴重存在“只漲老總年薪,不漲員工工資”的現象。
北京市國資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正是為了進一步推動市屬重點骨干企業董事會建設,更好地履行出資人職責,并實現履行出資人職責的規范化和制度化,市國資委今年年初便著手研究起該《意見》,并于3月份在首旅集團和同仁堂集團進行了試行。在試行的基礎上,市國資委對《意見》進行了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并于近日正式印發,在重點骨干企業全面施行。
記者從昨日印發的《意見》中了解到,未來,市國資委每年將選擇5-10家企業,召開專題會議,聽取董事會報告上年度工作;其他企業董事會書面向市國資委報告年度工作。《意見》還對董事會年度工作報告的主要內容進行了規定,包括董事會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及運轉情況,經理人員的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情況,企業發展情況,上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生產經營指標完成情況,經理人員的選聘及評價情況,企業改革重組情況等11個方面。《意見》還規定,企業可以就董事會建設方面的有關事項隨時與國資委溝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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