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慮猶存
但長期以來游離于監管之外的民間借貸,尤其是“劣跡斑斑”的“地下錢莊”,又讓領導層充滿疑慮:合法化民間借貸,會不會在盤活龐大民間資本的同時打開“潘多拉的魔盒”?
就在日前,江蘇揚州警方搗破了一家在境內、外設點,從事非法跨境匯兌的特大“地下錢莊”,涉案近4,000人員遍布全國22個省、市、自治區,共涉及363個賬戶85億元人民幣。2月18日,在國務院新聞辦關于保增長、防風險,促進國際收支狀況進一步改善的相關情況的新聞發布會上,外管局副局長鄧先宏表示,2009年,將重點打擊以兌換為主的地下錢莊和其他外匯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
除了非法買賣外匯和洗錢之外,這些“地下錢莊”從事的非法金融業務,還包括非法吸儲和放貸等。
另一方面,民間借貸的利率普遍較高,影響國家利率政策的實施,在提高了借款企業的資金成本同時,也極為容易發生債務糾紛。據介紹,目前沿海一帶有些地方民間借貸利率甚至達到了200%~300%。
人們擔心,在賦予了這些“地下錢莊”以放貸人的合法身份后,會出現“一放就亂”的情形。在目前我國社會誠信體系下,當更多的企業和個人都“只貸不存”時,就有可能出現“民間次貸危機”。而合法化之后民間借貸的利率的問題,也十分棘手,民間借貸之所以大行其道,其重要原因之一就Cye.com.cn是它門檻低、利率高、收益大,當合法化之后,這些優勢都會必不可免得受到約束,到那個時候還會不會有這么多民間資本從事民間借貸?總言之,人們擔心放開民間借貸之后會對我國的整個金融系統的安全性造成極大的影響,并且會制造大量經濟糾紛和社會風險,而且合法化之后可能導致民間借貸變質從而失去它的吸引力。
陽光化與合法化是民間借貸的必經之路
存在即合理,民間借貸之所以大行其道,背后所反映出來的,實際上是正規金融尤其是農村正規金融的嚴重缺位,反映的是我國現階段的金融體制仍然不夠優化。
中國龐大的民間資本必定要找到一個宣泄的出口,要引導這股資本健康的發展,陽光化和合法化是必由之路。只有合法化了之后,才能夠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管,避免民間借貸“犯罪化”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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