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團中央共同下發《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部門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各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相關待遇政策銜接。
鼓勵骨干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
國資委、商務部、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等部門聯合推出舉措,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服務外包企業更多地吸納畢業生;鼓勵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畢業生。
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共同下發了《關于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干意見》。進一步細化國辦發〔2009〕3號文件要求,規定項目承擔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的"勞務費"科目列支。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后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全國婦聯、全國工商聯、教育部等部門攜手助力大學生自主創業。落實國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相關政策,加快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園和產業孵化基地。指導各地舉辦高校畢業生創業報告會和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組織對有創業意愿的高校學生參加SIYB(創辦你的企業)和KAB(創業教育)等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傳播創業經驗,宣傳創業政策,激發更多的高校畢業生走創業之路。使有創業意愿的畢業生能夠了解創業政策,積極參加創業培訓。已創業畢業生能夠得到創業服務,享受扶持政策。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
國家工商總局、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全國高校開展了"自主創業我先行"大學畢業生創業報告會系列活動。全國婦聯等單位開展了"全國女大學生創業導師行動",推動女企業家及用人單位與高校結對,幫助女大學生創業。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創業扶持政策。 本新聞共 6頁,當前在第 3頁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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