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按照規定,大學生自主創業可獲稅費減免和小額貸款。
《通知》規定,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據了解,自主創業是大學生就業的重要增長點。調查顯示,目前應屆畢業生中自主創業的比例僅為0.3%。據了解,廣東高校就業率下降,截至2009年1月中旬廣東全省本科生就業簽約率僅有2.2%,對此,甚至有政協委員直接建言“發放就業券,以解就業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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