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方式花樣翻新,打上網購時代烙印
對于商家而言,商標是產品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許多知名產品而言,商標更是優秀服務與過硬質量的代表,是商家在長期市場打拼過程中積累起來的產品美譽度與客戶忠誠度的化身,在市場上起著極為重要的作用。恰恰因為商標作用如此重要,許多商家不惜冒著犯法的危險偽造知名商標,以求打著知名品牌的幌子,牟取更高的利潤。從“娃哈哈”到“娃啥啥”,從“康師傅”到“康帥傅”……商標侵權行為數不勝數。
與網下商標一樣,網上商標表明了商品和服務的來源,在電子商務中起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而互聯網的虛擬性與無邊界性等特點則讓電子商務時代的商標侵權行為更加泛濫。而且,與傳統商標侵權行為相比,網購時代的商標侵權更是花樣翻新,令人眼花繚亂,防不勝防。
相關法律人士稱,隨著電子商務向縱深的不斷發展,商標侵權行為將越來越多地以綜合化和新類型化的形式出現,這將給商標審判帶來一定難度。
據業內人士介紹,網絡商標侵權除了網上銷售侵權產品,或者選取、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圖形、圖像并入自己的網頁這種常見的方式外,還有域名搶注,將他人的注冊商標用作自己網頁上的鏈接標志,以及網絡搜索提供商將自己的客戶搜索放置前置等方式。也就是說,網絡商標侵權已經深深打下了網購時代的烙印。
綜合治理鏟除侵權,各方合作維護秩序
網絡商標侵權行為蔓延網購市場,已經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和商家的權益,同時也擾亂了電子商務市場的發展秩序。而網購時代商標侵權類型的多樣化與復雜化,則讓網絡侵權現象的審判及治理工作難度倍增。對此,有關專家認為,整治網絡商標權侵權行為是個系統工程,需要綜合治理,需要社會各個部門通力合作、互相配合。
首先,相關法律制度亟待完善。今年7月1日,《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這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范網絡商品交易的重要舉措。但是,《辦法》的出臺并不能徹底解決電子商務中層出不窮的商標侵權問題。虛擬性、無紙性、交互性是電子商務的主要特點,這些特點一方面使得電子商務具有無可比擬的便捷性,但同時也給商標權案件的審理帶來了難題。有專家表示,在電子商務中,網絡服務提供者并不直接參與商品的生產、銷售或制造,因此一般不會發生因商品銷售而引起的直接侵權行為,其行為大多是間接性的。這種間接性幫助的性質,則要求法院必須通過各種因素進行綜合判斷來認定是否構成侵權。如此看來,相關部門還需要出臺專門的電子商務法規,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網絡商標侵權行為進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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