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06年,注定是屬于太陽能、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
在這一年,風電裝機容量、太陽能電池產量增速驚人,新的生物質能技術不斷涌現。在這一年,帶有“可再生能源”字眼的新聞鋪天蓋地而來,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讓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有了法律支撐。在這一年,可再生能源可謂春風得意馬蹄疾,審批過的工程迅速上馬,待批的工程躍躍欲試,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導航下,無錫尚德上演了太陽能風暴,生物質能凸顯新能源優勢,國內外廠商爭先恐后地涌向中國風電市場,地熱能、生物柴油、可燃冰成為替代傳統能源的急先鋒。
當可再生能源新政元年就這樣走過,2007年到來時,可再生能源留給我們更多的期待。但是《可再生能源法》不是筋斗云,一部法規的頒布實施,并不能讓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一日千里,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們的可再生能源產業還不成熟,我們的市場規則還不完善,我們的政策還不到位。
面對如此問題,2007年1月13日,由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主辦的首屆“中國新能源國際高峰論壇”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開幕。來自全球各地的政府官員、企業代表、金融巨頭、專家學者共200余人,就新能源產業發展面臨的政策與資金瓶頸問題展開了討論。
新能源投資基金有望年內出爐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頒布實施,為多種投資主體進入新能源領域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得新能源產業具有十分廣闊的前景。
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以下簡稱“新能源商會”)會新近發布的《2006中國新能源產業年度報告》指出,2005年,我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總計為1.66億噸標準煤(不包括傳統方式利用的生物質能),約占一次能源總量的7.5%。其中,水電為1.38億噸標準煤,太陽能、風能、現代技術生物質能利用等提供了2800萬噸標準煤。按我國中長期能源規劃,我國將大幅提高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整個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預計到2050年將提升到30%至40%。
但是目前,我國新能源產業仍處于因技術障礙而導致的成本高、市場小的局面。以太陽能發電為例,其成本約為30~50美分/kW,是燃煤發電成本的5至10倍。
所以,從總體上看,我國新能源產業實力不強,市場競爭力較弱,一些阻礙產業發展的關鍵問題仍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而新能源產業投資風險較高,資金投入不足成為了制約產業發展的一大瓶頸。因此,拓展新能源企業融資渠道,實現融資和擴張手段的多元化,是廣大新能從業者的共同期盼。
為此,新能源商會呼吁,倡議建立“中國新能源產業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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