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本文作者Brian Singerman是VC Founders Fund的合伙人。Singerman最近打算寫關于VC和創業者的系列文。寫這個系列文Singerman有兩個目的:其一是幫助創業者了解什么能讓VC感興趣,其二是給VC指出其在和創業者談判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錯誤思維。Singerman認為讓創業者和VC更好地了解彼此動機能加強雙方的合作,同時真正把有創意的東西帶給世界。這篇文章是該系列文的第一篇。文章中分析到了為什么大VC對種子輪投資興趣缺缺。
經常有創業者到Founders Fund來找我領投他們的種子/天使投資。這個時候我都會告訴他們:除了極少數例外,大VC一般對種子輪沒有什么興趣,因為沒好處。對于這個觀點,多數創業者很驚訝、不理解。因此,我想通過本文闡述一下這個觀點。
首先是VC的運營機制決定了大VC不應該投種子輪投資。我們知道VC手里用于投資的基金是從LP(包括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大公司、大學捐贈基金、富有的個人及家族等)那里募得的,因此也需要對這些LP負責,要幫他們賺錢。而且,如果VC的投資記錄良好(也就是很會賺錢),那么它在以后就能募到更多的基金,對基金的發展非常有好處。
另外,VC的收入和基金的運營也有很大關系。VC通常從基金中按年抽取2%作為管理費用,從這筆基金的利潤中抽取20%作為分成。這就是著名的2—和—20結構,但根據基金的不同這一結構也會有所變化。雖然基金的管理費用是VC的一大收入,但VC真正的收入來源還是從利潤中獲得的分成。一般來說,一美元的基金VC最終能抽取0.15-0.20的管理費,但如果基金翻了兩番,VC就能抽取0.40的分成。
因此,一個好的VC經理人要想讓LP滿意,同時也能讓自己滿意自己的收入,必須讓基金獲得3-5倍于基金的回報。而大VC(這里指的大VC基金規模一般在4億-10億美元)由于基數過大,如果再去投資初創公司的種子輪投資的話就不太容易實現這一目標。
以Founders Fund最近募得的6.25億美元基金為例。如果我們投了一個25萬美元的種子投資,好的情況是我們能獲得500萬美元的回報,但如果想要收回我們的6.25億,我們還需投124個這樣的項目。再舉一個種子投資中最成功的例子——Andreessen Horowitz在Instagram種子輪投下的25萬美元,這為他帶來了7800萬美元的回報。但如果我們6.25億美元的基金投了這個項目,我們都還需要投7個Instagram才能基本完成任務。而且初創公司成功的幾率很小,這意味著我們的很多種子投資會打水漂。因此對于大VC來說投種子輪沒有什么意義。而一些小的VC由于基數較小,通過投種子輪完成基金翻倍的任務會更有可能。
對于上述Cye觀點,可能會有這樣一個駁論:大VC雖然投初創公司的種子輪賺不了什么錢,但如果在他投的初創公司中有任何一家發家致富了,這個時候這些大VC就等著盆滿缽滿吧。而事實上大公司無需這么做也會盆滿缽滿。假如有一家初創公司叫ACT。在ACT種子輪融資的時候Founders Fund沒有投這家公司。但沒幾年這家公司幸運的壯大了,需要A輪融資擴大規模,這個時候Founders Fund再向ACT拋出橄欖枝,你覺得ACT的創業者會放棄這筆融資嗎?我的回答是:至少聰明的創業者不會。要知道一家大的VC除了能給創業公司帶來的財力支持,也會為它帶來很多資源(比如創業咨詢、關系網),同時也會讓這家創業公司聲名大噪(大VC來投某家創業公司說明這家創業公司有潛力、有價值)。如此打著燈籠也找不到的好事我想很多創業者是不會放棄的。
想認識全國各地的創業者、創業專家,快來加入“中國創業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