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寧波支持創業的政策類似,溫州近期也出臺了《關于做好就業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的實施意見》,制定了推動創業就業的具體利好措施。
《意見》提出,鼓勵支持優先發展就業容量大、就業質量高的產業。優先支持就業吸納能力強的項目建設和行業發展,積極增加就業崗位。
大學生就業方面,市政府將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農村、社區、中小企業就業。深入實施“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積極吸納高校畢業生到城鄉社區管理服務等新興社會工作崗位就業。
對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自主創業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最高為5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從業人數和經營項目擴大貸款規模。
落實創業培訓補貼,對經培訓后6個月內未實現就業的人員按照不超過500元給予補貼;對培訓后6個月內實現就業的人員按照不超過2000元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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