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困難人員創業可獲2000元補貼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經歷可算工齡●個體農民3年內每戶減稅2.4萬元 ●稅收起征點統一上調至5000元
三峽新聞網消息 (三峽晚報)(記者閆承敏 通訊員單樹人)宜昌市政府昨日下發文件,要求每年至少幫助6000名城鄉勞動者實現創業,并帶動3萬人就業,新增小額貸款2000萬元,新增小額擔保貸款1億元,力爭明年底進入國家級創業型城市行列。并為此出臺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就業困難人員創業,可獲一次性補貼2000元
城鄉勞動者申請個體戶登記,除經營前置審批事項外,可申請試營業,免費核發半年營業執照。半年后繼續經營,發放正式執照。其中,符合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可獲2000元一次性創業補貼;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人員可一次性領取剩余期限保險金;家庭月收入在城鎮居民低保標準1.5倍以內的,可保留享受1年低保待遇。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經歷可算工齡
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創業經歷被視為評定相應專業技術職稱的工作年限,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錄聘后,人事代理期限的年限計算為連續工齡。
個體農民3年內每戶減稅2.4萬元
對在農村從事個體經營的農民,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標準減免相關稅收。對安置返鄉農民工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保的企業(農、林、牧、漁、采掘、制造、水、電、煤氣、交通運輸、批發和零售業),3年內按照安置人數、每人每年4800元的標準減免相關稅收。
擴大小額擔保范圍
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體工商戶及收入穩定的企業員工、經營良好的企業均可提供反擔保。貸款人生活居住用房可按市場評估價值用于抵押擔保,信用社區的創業人員,經推薦,貸款2萬元及以下的可取消反擔保。
稅收起征點統一上調至5000元
將全市個體經營者營業稅、增值稅起征點統一調整為月營業額、月貨物銷售額5000元(以前我省為1000至3000元),對城鄉勞動者創辦小企業或個體經營未達到一般納稅人標準的,將增值稅征收率由6%或4%統一調整為3%;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畢業2年內)、失地農民從事個體經營的,發放 《再就業優惠證》,前3年按每戶每年8000元標準依次扣減相關應繳稅收。
其他優惠
此外,市財政每年安排50萬元,用于購買100個創業項目,免費供具有創業條件和愿望的城鄉勞動者選擇;對在各級政府統一建立的創業基地內自主創業人員,從今年起免收3年租金;市及縣市區財政每年分別安排5000萬元和500萬元設立項目建設和創業發展資金,用于支持勞動密集型和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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