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具有工會會員資格的下崗失業人員,可到銀監會指定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申請工會創業小額貸款,貸款總額不超過5萬元,期限為3年,還款利率為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適當進行風險定價。
昨日,銀監會與全國總工會聯合制定下發《關于開展工會創業小額貸款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顯示,為有針對性地解決下崗失業人員及農民工自主創業資金的短缺難題,兩部門聯手推出上述貸款品種。這也是為下崗失業人員研發的首個貸款產品,并率先在部分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部分地區先行試點。
按照《通知》,申請工會創業小額貸款的人員除擁有良好信用記錄、具備還款意愿及還款能力,還需具備可行的創業計劃或項目,確保其所申請的貸款有明確合法的用途。
除下崗失業人員外,凡具備上述條件且在有關工會組織登記的農民工,經工會組織資格審查后也可作為工會創業小額貸款的借款人。符合貸款條件的借款人自愿向工會組織申報。所在地工會組織對申請項目和申請人嚴格審查,將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向貸款人積極推薦。
《通知》規定,借款人采取信用貸款方式的,額度原則上控制在3萬元以內,一般不超過5萬元;采取抵押、質押、保證擔保、創業合伙人聯保等貸款方式的,視借款人實際承擔風險能力,貸款額度可適度提高。
貸款期限一般設定在2年以內,可適當展期,但展期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年,其中短期貸款展期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經客戶申請,貸款人在審查之后可適度延長貸款期限,無需簽訂新的《借款合同》。
在還款利息上,銀監會規定商業銀行按照“保本微利”的業務運營原則,在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基礎上適當進行風險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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