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技人才政策體系趨于完善
“十一五”期間,先后制定了高層次人才引進、培養和創業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有利于人才集聚的“政策洼地”。在貫徹全國科技大會精神中,出臺了《關于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意見》和《進一步加強創新型人才隊伍建設》等10+1個重要政策。在支持創新方面,出臺《關于推進創新型城市建設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創新發展的方向和重點;實施《杭州市鼓勵專利技術實施試行辦法》等政策,加大創新企業培育力度。在留學回國人員創業上,出臺了工作證發放、出入境管理、住房、子女就學、家屬落戶、創業扶持政策等六方面優惠政策,實施全球引才“521”計劃,大力引進Cye海外優秀人才。在降低創業準入門檻上,出臺減免大學師生創辦企業的注冊費用、提供創業用房或房租補貼、對優秀的創業項目提供政府資助和貸款貼息政策。在引導資本支持創業方面,出臺《關于推進長三角南翼金融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關于促進我市股權投資業發展實施辦法》等,把吸引創業風險投資機構落戶作為杭州招商引資工作的重點。2011年修訂完善《杭州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2009-2020年)》,《杭州市“十二五”人才發展規劃》。
四、科技人才創新服務體系日趨完善
1、創新人才平臺建設不斷加強。杭州現有4個國家級開發區,9個省級開發區,44個國家級試點城市及產業基地,10大科技創新平臺,15個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平臺。擁有市級以上企業高新技術研發中心638家,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501家。建成25家特色城鎮工業功能區行業技術研究開發中心,建有國家、省、市引智基地(示范單位)18家,留學人員創業園9個、大學生創業園11個。建成國家級孵化器13家、省級孵化器22家、市級孵化器57家,市級以上孵化器累計達172.92萬平方米,在孵科技企業達3312家,為人才創業創新提供良好服務。
2、搭建資本與人才對接的平臺。2008年,政府出資與社會創投機構合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采取“階段參股,跟進投資”,支持高成長性的科技初創型企業。目前,政府已出資8億元,其中以階段參股方式設立了15個創投基金,基金總規模20.5億元,跟進投資帶動社會投資4.32億元。此外,還建立杭州產權交易所,進行企業物權、股權、租賃權以及信托產品、并購貸款、非上市股權托管與交易等,以市場化方式促進企業做大做強。
杭州市創投服務中心現集聚效應進一步凸顯,2011年為800多個科技項目提供投融資服務,共200項目獲得投融資約15億元。全市從事科技型擔保的擔保公司達到14家,2011年擔保貸款余額超50億元,其中“聯合天使擔保”合作范圍增加到7個區(縣、市),風險池基金出資規模達到3700萬元,貸款額度達到3.7億元,全年為173家科技企業發放政策性擔保6.289億元。
3、建立科技特派員制度。2005年以來,市科技局組建了科技特派員隊伍,引導科技人員服務“三農”發展。目前,已先后選派了三批427名科技特派員,全市已實施惠農科技項目1062個,培訓農民達4.3萬余人次,推廣新技術、新品種600個,建立示范區6.5萬余畝,增加農民收入1.5億元;創辦協會38家,創建利益共同體115家,扶持企業156家,實現產值4.3億元。為推進杭州市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發展,實現轉型升級,又組建了科技指導員隊伍,相繼聘任了兩批共50名科技指導員,通過走訪行業研發中心內有關企業、開展共性技術難題對接等活動,解決行業技術難題20余項。
杭州市還通過與浙江大學、中國美院、在杭國家級科研院、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所等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促進有關科技人才服務杭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同時,積極與企業研發中心、研究院、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開展產學研合作,引導創新技術、人才等要素向企業加速聚集。
4、完善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服務。“十一五”期間,杭州努力拓展引智渠道,在美國、德國、日本設立杭州海外人才聯絡處,開展海外高層次人才招聘活動,舉辦國際人才交流大會,邀請海外人才來杭考察洽談。積極實施大學生創業實訓工程,建立大學生企業實訓(見習)基地1136家,培訓14萬人。人才保障房是杭州人才工作的一大亮點,2010年-2012年開工建設220萬平米人才專項房,用于解決和改善各類人才住房問題。同時,落實人才專項住房1753套,發放人才居住證1301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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