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社會責任”概念最早由西方發達國家提出,近些年來這一思想廣為流行,連《財富》和《福布斯》這樣的商業雜志在企業排名評比時都加上了“社會責任”標準,可見西方社會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重視。聯合國也是推動企業發揮社會責任的重要機構。新一屆秘書長安南上臺后,聯合國的工作重點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即從國家主權的維護更多地轉向了公民權利的維護。鑒于全球化的脆弱性和國際間越拉越大的差距,鑒于國家內部的差距也在拉大以及財富的分配不公和不平等,特別是鑒于某些企業不合理的發展對世界安全和生態環境帶來巨大威脅,安南向國際商界領袖提出了挑戰,那就是呼吁企業約束自己自私的牟利行為,并擔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 1999年1月,在瑞士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提出了“全球協議”,并于2000年7月在聯合國總部正式啟動。該協議號召公司遵守在人權、勞工標準和環境方面的九項基本原則,其內容是:1,企業應支持并尊重國際公認的各項人權,2,絕不參與任何漠視和踐踏人權的行為,3,企業應支持結社自由,承認勞資雙方就工資等問題談判的權力,4,消除各種形式的強制性勞動,5,有效禁止童工,6,杜絕任何在用工和行業方面的歧視行為,7,企業應對環境挑戰未雨綢繆,8,主動增加對環保所承擔的責任,9,鼓勵無害環境科技的發展與推廣。 分析這九項原則,從企業內部看,就是要保障員工的尊嚴和福利待遇,從外部看,就是要發揮企業在社會環境中的良好作用?偲饋碚f,企業的社會責任可分為經濟責任、文化責任、教育責任、環境責任等幾方面。就經濟責任來說,企業主要為社會創造財富,提供物質產品,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就文化責任和教育責任等方面來說,企業要為員工提供符合人權的勞動環境,教育職工在行為上符合社會公德,在生產方式上符合環保要求。用“全球協議”的標準來對照我們中國企業,可以看到很多差距。也就是說目前中國企業的發展目標距離國際標準還差得很遠。 具體來講,當前某些中國企業最突出的問題大體表現在八個方面:一是無視自己在社會保障方面應起的作用,盡量逃避稅收以及社保繳費,二是較少考慮社會就業問題,將包袱甩向社會,三是較少考慮環境保護,將利潤建立在破壞和污染環境的基礎之上,四是一些企業唯利是圖,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務產品或虛假信息,與消費者爭利或欺騙消費者,為富不仁,五是依靠壓榨企業職工的收入和福利來為所有者謀利潤,企業主墮落成資本的奴隸,賺錢的機器,六是缺乏提供公共產品的意識,對公益事業不管不問,七是缺乏公平競爭意識,一些在計劃經濟時期延續下來的壟斷企業,大量侵吞壟斷利潤,并極力排斥市場競爭,八是普遍缺少誠信,國有企業對國家缺少誠信,搞假破產逃避債務,民營企業通過假包裝到市場上圈錢。 中國企業的發展正處在一個急功近利的歷史階段。如何擺正企業與社會的關系,如何發揮企業的社會責任,企業到底應該肩負起哪些社會責任?中國社會對這些問題還茫然無知。從國際經驗看,企業社會責任的提出,主要是為了解決資本與公眾的矛盾問題,是為了解決企業與消費者的矛盾。沒有正確的理念,資本就會過度地偏向少數人。例如,企業如果搞假冒偽劣,就會不正當地攫取消費者的利益,如果生產優質產品,不欺騙顧客,就要減少利潤。如果要搞清潔生產、減少污染、保護環境,就更要減少利潤。這是一對矛盾,一個社會如果沒有清晰的商業倫理和經營理念,便可能陷入自私自利、互相詐騙的泥沼之中。因此,今天在中國掀起一場企業社會責任的大討論是十分必要的。企業如何牟利,如何與消費者爭利?不僅需要法律保障,更需要一定的思想道德境界來保障。 另外,企業在社會中擔負起越來越大的責任,說到底是“小政府大社會”的結果,中國企業今后能否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這取決于我們對這一問題的認識,更取決于政府機能下一階段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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